佛山社保办理新渠道 佛山劳务派遣新途径 佛山个人社保挂靠单位
社保情系千万家,缴纳社保,是企业应尽的法律责任,是人在一生中生活的基本保障,社保,我们谁也不能少!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员工的辛劳,为员工买份社保,让他们有家的温暖!对个人来说,人人都会老,好在有社保,买一份社保,存一份依靠。社保手牵手,民生心连心;社保为小家,为大家,社会保险惠万家为小家为大家,参加社保乐万家!广州社保代理是一种在社保普及的时代的产物,是一种代交公司社保,代买企业员工社保,乃至代交代买集体社保的服务行业社保代理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在2011年3“两会召开”、“十二五”规化的背景下,社保代理公司的产生,意义重大。
一、社保代理公司:
社保代理公司是劳动保障事务代理中的一中代理方式,指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中心,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为个人或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及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费用,具有工商管理局批文的人力资源公司。
《广东省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本暂行办法所称的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是指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经办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方),根据协议,接受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个人的委托(以下简称委托方),在一定期限内为委托方代管劳动者个人档案、劳动人事、社会保险等劳动保障事务的行为。”所以说“社保代理”是未来企业用工和劳动者个人享受社保的方式之一,这个行业在中国也逐渐走向成熟。
二、社保代理公司的服务对象:
(一)广东省境内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外国或外省驻粤机构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三)流动就业人员;
(四)外国企业及华侨、台港澳企业常驻广东代表机构或分支机构及其雇员;
(五)失业人员、自谋职业的劳动者及其他在职流动人员;
(六)其他符合政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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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简介:我司专业从事全国社保代理,佛山社保代理,代理广州生育保险,劳务派遣(人才外包,人才派遣)等核心工作。骏伯公司凭借其对社会负责、对客户负责的经营原则,深得社会各界及客户的认可,在过去九年,先后任“广东劳动学会、广东省人力资源管理协会副会长”、“GEC常务理事单位”等职位,荣获“广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企业AAA信用等级”、“广州市‘守合同重信用’单位’””“全国劳务派遣诚信示范单位”、“广东省诚信示范企业”等荣誉。
广州骏伯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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